標志設計的主題、素材是標志設計的根本依據,好的創意必定來自對主題本身的挖掘,因此,只有牢牢地把握住主題,展開輻射式思維,全方位地理索,方能找到最佳的定位點。企業標志的主題一旦確定,造型要素、表現形式與構成原理才能展開。不重視主題的選擇,或者帶有隨意性和主觀性的做法都會使設計事倍功半。即使標志圖形本身非常美,也只能是裝飾而已,既不符合企業的實態,也沒有長久的生命力。
1.以企業理念為題材
企業理念包含企業的宗旨、含義及企業文化等,一般比較抽象。將企業獨特的經營理念和企業精神、企業文化,采用具象化圖形或抽象化的符號,具體地傳達出來。通過含義深刻的、單純的圖形視覺符號,喚起社會大眾的共鳴與認同。隨著企業的產品、服務、廣告傳播活動的開展,使標志圖案與企業形象具有同一性。一般可以運用借喻、象征、聯想和諧音等手法來進行構思。
2.以企業經營內容與產品外觀造型為題材
可以直接從產品形態或企業經營內容本身所具有的形態或文字人手設計,這個方法具有形象直觀,易認易記的優勢。對于一些行業特點較強,其形態具有廣泛認知度的企業或團體可以考慮采用此法,但應注意其形態須承載一定的新信息,通過寫實的設計,表達企業的經營內容和產品的造型,可以直接傳達企業的行業特征、經營范圍、服務性質等信息。
3.以企業名稱、品牌名稱與其字首組合為題材
這類題材的設計特點,在于求取字首形成強烈的視覺沖擊力,與企業名稱字體直接訴求的說明特點相結合。強化字首特征,增強字體標志的可視性,發揮相乘倍率的效果。
4.以企業名稱、品牌名稱或字首與圖案組合為題材
這種設計形式是文字標志與圖形標志綜合的產物,兼顧文字說明與圖案表現的優點,具象與抽象相結合。兩種視覺樣式相輔相成,具有視覺和聽覺同步訴求的效果。
5.以企業名稱、品牌名稱的意義為題材
按照企業名稱或企業商標名稱的意義,將文字轉化為具象化的圖案造型,或象征表現或直接表現,能起到看圖識物的作用,具有一目了然的功效。
6.以企業名稱和品牌名稱為題材
這是近年來在國際上較為流行的做法,即所謂字體標志(LOGOMARK),它可以直接傳達企業情報。一般在企業名稱的字體設計中,采用對比的手法,使其中某一字體具有獨特的差異性,在平面設計中也稱為對比或特異,以增強標志圖形的視覺沖擊力。往往特異的部分,亦是標志的意義重點,是標志圖形的注目點和特征,也是企業信息的主要內容所在,具有辨認、識別和記憶的功能。
7.以企業或商標品牌的歷史傳播或地域環境為題材
這樣可以引導消費者對企業產生權威感、認同感和新鮮感。此類標志多采用具有裝飾風格的圖案或卡通形式,簡練、生動、個性突出,其他標志很難與之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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