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功能性原則即合目的性原則,是指設計產品時應具有的目的與效用,以功能目的為設計的出發點。
設計功能性原則是現代設計最基本的原則,從古羅馬的建筑‘.適用、堅固、美觀”原則到我國提倡的“適用、經濟”在可能條件下較美觀,兩者都是把“適用性”放在第一位。
如果從人類生存發展的角度講,正如我國古代思想家墨子所說:“食必常飽,然后求衣必常暖。然后求華麗,然后求居,然后求樂。”(《墨子佚文》)這與美國人本主義心理學家馬斯洛的需要層次論看法大體是一致的。他認為,人在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這些低級需要基本滿足后,才會產生精神等方面的高級需要,因此初級的需要是人的最基本的需要。
由于產品的功能可能是多重的或多層次的,因而除了物質層面的功能外,尚有精神方面的功能。物質需要是人類生存的基本,但是它在人的行為中并不總是占著支配地位。在有的情況下,一件設計產品主要功能可能是實用的物質功能,也可能是非實用的精神功能。
現代設計的設計功能性原則在20世紀20年代到60年代之間,在包豪斯大師們及其后繼者們所倡導的功能主義思潮中得到了高度的強調和廣泛的推行。這種被稱為“理性主義”的功能主義思潮,在建筑上是指形成于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格羅佩斯和柯布西埃為代表的歐洲的“現代建筑”流派,成為20世紀50年代左右統治建筑界的主要流派。
這種功能主義的設計原則,被包豪斯大師們強調到極致,帶有明顯片面的思想傾向??虏嘉靼T?923年出版的(走向新建筑》中,提出“住宅是居住的機器”的觀點,這句話成為流傳的名言。在1933年成為包豪斯最后一任院長的米斯凡德羅在其出版的《關于建筑與形式的跋言》一書中斷言:“我們不考慮形式問題,只管建筑。形式不是我們工作的目的。”他認為好的功能就是形式。
這種以功能決定一切的功能主義思潮,引導設計走上極端的簡單化傾向,最終導致自身的消亡。在設計中強調功能肯定是重要而必要的,當設計忽略了功能需要時,產品“華而不實”或“名不符文”時,則毫不足取了。
在工業設計等其他現代設計中,功能性在設計中一般都比較明確,設計的目的性十分清楚,因而在設計中對功能的考慮不可避免地被放在第一位置上考慮,成為設計的一條重要原則。
本文地址:
http://www.grejngc.cn/fhweb/post/416.html | 分類:其它設計信息 |
次閱讀